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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名錄認證
一、什么是武器裝備承制資格認證
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名錄認證,簡稱:名錄認證。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名錄認證是承擔裝備及配套產品研制、生產、修理及技術服務等任務的單位應當取得的軍工四證之一,但并不是所有的民企參與軍工產品生產都要取得全部的軍工四證或者都要取得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名錄認證。對于取得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名錄認證的單位,應當在注冊期滿前3個月申請重新注冊,并且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名錄認證的有效期限為4年。
二、為什么開展武器裝備承制資格認證
軍隊實施裝備承制資格審查制度,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承制資格審查管理規定》等法規,作為“采購方”,對武器裝備“供應商”實施的資格審查,目的是降低裝備采購風險,提高裝備建設質量效益、促進承制單位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取得裝備承制單位資格,意味著該“供應商“的能力和管理水平達到軍方基本要求,可以承擔武器裝備采購任務,并簽訂裝備采購合同。
同時,為配合國家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和政策的實施落地,各地根據國家相關軍民融合政策要求紛紛制定了軍民融合獎勵措施,在民參軍方面,各地區對參與軍品生產、取得軍工資質、成長性較好和承接軍工科技成果轉化的非軍工企業,均給予不同金額的扶持獎勵。
《裝備采購條例》規定:“裝備采購實行承制單位資格審查制度”,“除特殊情況外,裝備采購的承制單位應當從《裝備承制單位名錄》中選擇”。
《裝備科研條例》規定:“總部分管有關裝備的部門、軍兵種裝備部對批準立項的裝備研制項目,應當在經過資格審查的單位中通過招標或競爭性談判的方式擇優選擇裝備承研承制單位訂立裝備研制合同。”
《裝備維修工作條例》規定:“總部分管有關裝備的部門、軍兵種裝備部,應當對擬承擔裝備大修任務的單位組織進行修理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方可交付部隊裝備大修任務。”
三、辦理武器裝備承制資格認證的流程
依據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有關規定,民營企業取得裝備承制單位資格的基本步驟主要包括:
一是向軍隊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申請受理點提出申請;
二是提交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申請表及有關證明材料;
三是A類裝備承制單位接受受理點組織的預審查;
四是接受軍隊有關部門組織的文件審查或現場審查;
五是通過資格審查后取得裝備承制單位注冊證書,編入《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承制單位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