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企業辦,各有關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持續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省科學技術廳對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申報條件進行了調整并組織開展申報。現將市科學技術局《轉發<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通知>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通知文件和申報指引做好申報認定資料,并及時提交。
一、部分認定條件有調整
(一)單位規模調整為企業單位上一年度主營業收入在5000萬元以上,上一年度研發經費不少于150萬元且不低于主營業務收入的3%(研發經費超過3000萬元的,不受該比例限制)。
(二)申報單位專職科研人員調整為不少于20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不低于專職科研人員總數的50%。
(三)申報單位原則上已建有市(區)級科研平臺。
(四)新增鼓勵有較強創新實力的新經濟企業建設工程中心。新經濟企業是指上一年度主營業收入未達到5000萬元,但擁有核心技術、創新能力強、增長潛力大的企業(近3年獲得過省級及以上科技項目或獎勵)。新經濟企業獲得股權投融資500萬以上或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投入高于500萬元的,不受單位規模及科研條件限制。
二、注意事項
(一)申報單位請于2021年1月22日17:00時前,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完整申報資料;對于退回修改的申報資料于1月27日17:00時前,按要求完成修改并提交,逾期將影響申報。
(二)存在以下情況的,形式審查不合格:申報材料不齊全;佐證材料未經第三方認證;內容前后不一致;印、章、簽名不規范;掃描文檔不清晰、不完整;申報單位類型選擇不正確;工程中心命名不規范等。
(聯系人:陳錦華、黃祖鑫,聯系電話:3273629、14775567882)
附件:轉發《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