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項目內容
實施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建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對入庫企業給予研發支持。
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項目的設定依據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發〔2016〕7號)。
三、審批數量及方式
審批數量:有數量限制,受本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總量控制。
審批方式:自愿申報、專家評審、審批機關審定。
四、審批條件
(一)已入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
(二)企業開展的研究開發活動,應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五、申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的材料
(一)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包括研發項目清單和研發人員名錄等),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五)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六)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注冊未滿一年的可提供驗資報告)復印件;
(七)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
(八)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或立項報告;
(九)其他證明材料,如企業資質證書、知識產權證書或申報文件、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檢測報告等(自主選擇提供)。
六、申請表格
本指南規定提交的表格,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
七、審批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二)受理時間:
第一批:
網絡填報受理時間:2018年04月25日—2018年05月31日(截止至18:00)
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18年05月21日—2018年06月08日
第二批:
網絡填報受理時間:2018年06月15日—2018年07月14日(截止至18:00)
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18年06月19日—2018年07月17日
八、審批程序
申請人網上申報——向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提交申請材料——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組織專家評審――送統計部門核實——市科技創新委會、市財政委員會共同審定——社會公示——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市財政委員會共同下達資助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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